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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的几点认识
白山市工商局 孙学宏 姜国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以来,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进一步树立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权威,加大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力度。同时,扩大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案源。但是,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在各地开展的不均衡,有些执法人员对这项工作不甚了解。笔者在这里谈一下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粗浅认识,偏僻之处请大家指正。 一、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重复抽查、重复处罚问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规定: 商品质量监测由国家总局和省局组织实施,市、县级工商局经省级工商局批准,可以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实施监测工作。应该注意的是:在设区的市里既有主管商品质量监测的消保机构,又有城区工商分局和市局派出分局,极易造成重复和交叉。城区分局和派出分局的监测工作一定要消保部门归口管理,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的计划,报请市局批准,方可进行。 选择抽查商品问题。监督抽查的商品必须是问题较多的重点商品,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尽量选择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和企业明示标准的商品;二是抽取的样品数量应严格控制,应在科学、合理、准确出具检验结果的前提下,抽最少的量,以减小企业负担;三是抽查的对象、场所应选择批发商、代理商、大中型经销企业、专卖店、仓库等,不宜选择小摊小店、小商小贩。
抽查方式问题。传统的随机抽查能客观评估当时当地的商品质量总体状况,但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的意义不大,因为商品进入流通领域销售,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应该是质量合格的商品,不论合格与否都抽查检验,耗时费力,会增加行政执法成本,且不合格商品得不到有效制止。因此,我们应采取检查式的抽查方式,即在商品质量检查中把涉嫌不合格的商品检查出来,再定性检验,将不合格商品驱逐出市场。 选择承检机构问题。为了确保商品检验结果的准确、公正,一般要采取异地检测、多家检测的措施,以可以防止和减少人情报告的出现。 免检产品问题。国家现有免检产品规定只适用生产领域,而且目前免检产品品种繁多,认定混乱,张冠李戴、冒名顶替、恶意扩大、假冒免检产品现象严重,这方面的投诉很多。近两年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免检产品”的质量抽检中发现了大量的质量问题。因此,免检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也要接受检验。 抽检结果反馈问题。根据市局消保科开展商品质量抽查工作的经验,检验结果应该在第一时间到达委托检验的市级局或县级局,由市级局或县级局直接送达受检企业。同时,依法对涉嫌经销不合格商品的企业采取相应强制措施,防止受检企业转移商品或退货。对受检企业作出行政要求,责令其在24小时内转告生产企业。这样,可以为后处理提供方便,防止案源流失;可以有效监督承检机构出具公正的复检报告;可以缩短抽查周期,提高工作效率。 二、对不合格商品的后处理法律适用问题 准确运用法条,对处理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案件至关重要,因为搞不好就要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甚至行政赔偿。《产品质量法》第12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主要是从产品质量监督的角度来要求的,侧重于生产行为的规范,不宜作为对销售者后处理的定性依据。第17条“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的规定,也是针对生产者的。而第39条“销售者销售商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完全适用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经销者的定性。
处理售假案件一定要做到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销售者出售他人提供的以次充好产品,只是实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行为,没有实施掺杂、掺假行为,一般不应给予与生产者相同的行政处罚,也不宜作为犯罪处理。如果销售者存在主观故意行为,对产品进行伪装,欺骗消费者,知到或应当知到其销售的产品是法律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则应给予与生产者相同的处罚,销售额达5万元以上、涉嫌刑事犯罪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坚决不得以罚代刑。 三、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处罚幅度问题 执法机关可以针对违法事实的程度和情节,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那么,在什么情况可以对售假者从轻或减轻处罚呢?《产品质量法》规定,作为销售者应当严格履行进货验收义务,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应拒绝进货,已进货的应做退货处理。但由于商品种类繁多,进货量大,加上技术条件限制,不可能全面准确掌握所售商品的内在质量,难免发生商品质量问题。为此,《产品质量法》规定,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商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从轻或减轻处罚。销售者要求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是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大家来说,确实比较生疏,它涉及抽样、检测、处罚、公示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很重要,不允许出现差错。大家应该提高认识,与时俱进地学习有关业务知识,提高行政执法技能,竭尽全力地履行职责,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秩序,努力做好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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