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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村食品市场监管 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自国家工商总局开展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以来,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有了较好的转变,临江市工商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坚持“全面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实行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重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监管与维护发展相结合、强化行政监管与法制教育引导相结合,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切实履行好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重要责任,努力为全市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一、强化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重要性的认识
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是国家赋予工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几年来,我们先后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对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一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坚决克服畏给情绪、满足现状和侥幸心理,正确认识和处理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关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与保护名优食品和企业的关系,真正从过去食品监管工作的配角意识中脱离出来,牢固树立全局观念,不断强化主角意识,在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上尽心、尽职、尽责。为此,我们结合工商部门的职能,及时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以便取得地方党委、政府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为切实把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们结合辖区内食品监管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督查制度、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等若干制度,并层层落实了责任。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行为和依法监管的自觉性,从而确保了一线监管人员的执法严肃性,充分发挥工商管理机关的职能作用。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应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更好地履行国家赋予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神圣职责。
二、突出监管重点,明确整治目的,全力打造食品放心工程
在推行的落实“商品准入制度”方面,我们以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明确规定准入流通领域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涉及人体健康的入口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符合相关要求。同时严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失效变质、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商品进入流通领域。
在推行和落实“商品质量检验登记制度”方面,我们重点指导和督促经营者在商品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认真履行法定的商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主动查验“两个主体”,查验商品质量,记好两本账。同时,我们还及时召开辖区内食品行业业主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让业主切实感到实行索证索票、入市备案和不合格食品退市“三项制度”是实现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双赢的法宝,进一步增强食品经营者推广“三项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据2007年1月至今的不完全统计,全市辖区内实行“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就发现不合格商品、冒牌商品、劣质食品共313批次,全部被挡在了“关口”之外。同时,我们还针对一些熟食制品没有包装,不能直观辨别卫生标准,无法追溯食品来源等问题,制定了《先行考察制度》,由工商局和市场主办单位规范食品准入渠道,把食品进入市场的第一道关口前移至审查生产厂家的主体资格上来,明确食品来源,巩固生产商的信誉,并将其作为保证食品放心工程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推行先行考察的过程主要有三步:一是制定考察方案,与市场主办单位签订协议,通过对经营熟食制品的商户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确定受考察对象。二是深入企业实地考察,向生产经营者索取相关证照和各类方案、图形、标识资料,健全数据,建立《先行考察备案簿》。三是要求市场主办单位严把熟肉制品的准入关,对不合格企业及其产品,坚决清出市场。
在推行和落实“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上,主要督促经营者对其经营的商品进行清理和查验。我们对过期、变质、失效和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要求及时撤柜、召回和更换,将其退出流通领域,并如实填写“不合格商品退市登记表”。从2007年1月至今,我们将不合格商品退市的经营者达165家,涉及商品种类包括大米、面粉、乳制品、豆制品、饮料以及各类食品等32个品种,货值达30余万元,先后有11种存在严重问题的商品退出临江辖区市场。
三、创新监管方式,市场巡查与专项整治互补,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努力做到监管工作关口前移,监管重心下移,认真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的新路子。
去年以来,按照上级局的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商标、广告等专项整治活动。我们以此为契机,针对活动内容制定了“五查五到位”、“六查六看”等制度,市场巡查人员人手一份在辖区内有重点地进行了专项巡查。我们先后在商厦、超市、食品批发点等重要销售环节重点巡查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对不合格食品坚决进行执行退市制度,同时,有重点地筛选可能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食品进行抽检,并将抽检信息及时予以公布。与此同时,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同时,充分发挥“12315”的作用,做到有投必接,及时准确获取市场信息,提高市场巡查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坚持“打防结合、查处与规法并重”的原则,以监督模式的创新推动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的成果保证监管模式的创新。一是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农村食品放心”工程,实行“重要商品经营者备案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做法,不断规范辖区内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二是及时把监管重点逐渐向新的领域拓展。按照“把握一个重点,突出两类商品,抓住三个环节,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努力营造辖区内食品监管的新模式。在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我们把营养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食品、调味品、水产品、酒类作为监管重点,重点查处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利用工业化学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五一”期间,我们加大了以节日消费量大,与人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粮、油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儿童食品以及其它节令食品的监管力度,有效地打击了利用节假日制售有毒有害及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在食品质量监管中,我们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企业自律,工商部门监管和消费者监督三位一体的农村食品监管新格局,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提高了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自律意识,从“被查处”向“自己堵”转变,从而理解、支持食品准入管理工作。二是增强了一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保证辖区内食品监管无死角。三是树立了工商执法权威,通过工商部门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实施不合格食品退市,从事前、事中、事后实施监管,保证了辖区内食品市场本正源清。
(临江市工商局 郭兆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