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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与服务型工商管理
白山市工商局副局长 陶立春
目前,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深化和加快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正日渐成为我国理论界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共识。应该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不仅为我国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及具体进程树立了新坐标系,同时也为政府管理方式即职能取向的调整和重构提供了明确导向。在此基础上,人们已经越来越一致地认为,符合WTO规则要求的政府应是服务型政府,政府管理体制应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并与国际通行规则有机结合的公共管理体制。在服务型政府框架下,吉林省工商局提出建设服务型工商管理,已成为新阶段工商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的关键所在,是“亮旗”、“破题”的必然选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题中应有之义。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时代前进发展的必然
政府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体制因素,尽管人们因所处时代、所站角度、所持立场的不同,而对政府的作用存在很大争论,但在市场经济日趋发达的今天,人们对政府的看法已基本达成一致。即:现代市场经济的高效、有序运行,离不开政府作用的有效发挥。但是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应当扮演什么角色,发挥多大的作用,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应当如何设计,人们的看法还不尽一致,政府管理实践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概括起来就是政府应是一种主导型政府还是一种服务型政府。在前苏联所实行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基本是一种主导型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都要由政府包办,因此这种体制下的政府是一种无限政府,是一种权力导向型、领导型和管理型的政府。而在现代市场经济或混合型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基本上是一种规则型和市场导向型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和配置的,就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在市场不能或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即“市场失灵”、“市场缺陷”、“市场低效”领域,则由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改革时期,近些年来,政府理论在不断发展,政府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改革和调整也在不断进行,尽管总的趋势是不断向适应市场经济的方向发展,但仍然拖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尾巴,如政府管理中严重存在的“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就是明显的体现。按照公共管理理论,政府主要是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其职能主要是“操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再次界定了党委和政府的职能划分,从而为我国的政府改革提供了明确的坐标,也为加快改革进程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因此,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断调整经济工作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变越位为归位,变错位为正位,变缺位为到位,凡是市场能运作的政府不包揽,凡是企业能自主经营的行政不干预,凡是下级能干好的上级不插手。我们的政府职能,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在明确政府职能定位的前提下,从领导型、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努力建设法制政府、责任政府、有限政府、透明政府,切实把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建立一种全新的、符合WTO规则要求的政府管理体制,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打造服务型工商管理是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 今年以来,为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基于服务型政府的大背景,吉林省工商局创造性地提出了“建设服务型工商管理”的思想。这正是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WTO规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为导向,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改革,建设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服务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该说,这种创新性思维和具体举措,不仅符合国家和省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而且顺应了改革开放新阶段对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的需要,必将对工商行政管理层次和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对构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并符合国际惯例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产生重要影响。事实上,就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具体内容而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面临着广大的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本质上充分体现着服务的性质,如对生产者、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为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市场提供优质服务等。其中,提供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就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典型的服务。因为从经济学角度讲,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对各类市场主体而言,属于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而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自然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应当看到,市场经济秩序大致可以划分为主体秩序、交易秩序、法律秩序、道德秩序,工商局掌管着市场主体的准入关,维护市场主体秩序离不开工商局;工商局监督着每一个市场主体,按照统一的规则行事,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离不开工商局;各市场主体的所有经营活动都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范,维护市场法律秩序离不开工商局;工商局掌握着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维护市场道德秩序也离不开工商局。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如果说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必然选择的话,那么建设“服务型工商管理”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服务型工商管理的职能取向
从职能定位来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部门所承担的无疑是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但是这种监管职能与过去相比,无论是管理理念、职能行使方式,还是发挥作用的着力点等,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服务。即:服务于各类经济主体和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变权力导向型为规则导向型,变管理型、命令型为服务型,体现公共管理体制下服务型政府的基本性质和要求。把政府工作的难点,作为监管执法的侧重点;把群众关心的焦点,作为作为监管执法的切入点;把发展经济的兴奋点,作为监管执法的着力点,完成政府的部署,倾听群众的呼声,关注社会的反映,努力打造服务型工商管理。 (一)切实转变观念。观念就是思想认识问题,由于我国正处于两种经济体制的转轨和过渡期,加之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作用,无论是建设服务型政府还是服务型工商管理,首先必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也就是在观念和指导思想上必须树立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彻底摆脱权力型、领导型、管理型政府的观念及“官本位”思想,确立规则导向型、市场导向型的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工商管理的思想观念。要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放在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于各类市场主体上,而不能把市场主体视作对立面。同时,要注意克服口头化、表面化、走过场倾向,在立章建制、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日常管理行为的规范等软硬件方面,为建设服务型工商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现职能到位。职能到位也就是把职能充分发挥出来,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有为有位,把该管的“事”管起来并且管好,真正退出越位、纠正错位、补足缺位,如果管理职能不能到位,市场经济秩序就可能出现混乱,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得不到有效保护,服务也就变成了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话,这就是所谓的“确保市场秩序规范有序是最大最好的服务”。同时,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到位,也是法理上的必然要求。因为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过程中,与管理客体之间发生和形成的关系属经济法律关系,而经济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权力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果不能按法律法规规定行使职能,自然是一种失职或渎职行为,要进行问责追究。当然,衡量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的标准,应着重强调效率标准、市场秩序规范标准、是否严格依法行政标准等。
(三)选准服务方式和着力点。要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培育经济发展的支撑点,避开法律法规贯彻不到位的盲点,找准当地党政领导的工作重点,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在总体指导上、各个工作方式上,突出服务,体现服务,落实服务。要建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依法行政的服务准则、监管导向的服务模式、绩效评估的服务考核、过错追究的服务责任。始终围绕“要务”,紧贴“中心”,把有利于发展作为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出发点,把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作为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把支持发展、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做到在履行工作职能中谋划发展,在办理执照时想到发展,在检查企业时维护发展,在履行监督检查时宣传发展。要围绕招商引资、国企改制、项目建设,立足部门职能,主动提前介入,由“快走”变“快跑”,大力倡导跟踪服务、优质服务、延伸服务,打造阳光政务,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工作手续,做到能办的事马上办,需要协调的事抓紧办,可以变通的事千方百计地争取办,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怎么能行上”,全面实行繁事简办、急事快办、特事特办。要树立投资者的需求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投资者的困难就是我们的服务方向,投资者的赞誉就是我们最高追求的全新理念,凡对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经营活动,都要实实在在地去支持。
(四)改进工作作风。工作作风本身反映思想作风,思想作风建设是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归根结底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目前,全系统干部的工作作风总体上是好的,但也不可忽视地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干部不能“吃透上情”,不认真学习和研究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商法律法规,工作中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和片面性,习惯于用老办法研究新问题、处理新矛盾;有的干部不能“把握下情”,不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凭主观意志办事,用僵化的教条主义指导工作;有的干部不能“了解外情”,封闭孤立,视野不宽,工作中盲目乐观,缺乏创造性。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会阻碍服务型工商管理目标的实现。为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只凭一两次汇报就判定一个干部水平的高低,只看一两项工作就评判一个单位工作的优劣。到一个单位了解情况,不仅要听会上的,也要听会下的;不仅听干部的,也要听群众的;不仅要看窗口,也要看角落;不仅要了解正面的意见,也要倾听反面的看法。特别是要看是不是把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化了,是不是落实到人了,具体才能深入,深入才能着实,着实才能成事。改进工作作风,就要彻底破除主观主义、个人主义和“官本位”意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提倡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俯首为民办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在执政为民中体现先进性,在加快发展中体现先进性,在服务群众中体现先进性,在本职岗位中体现先进性。要坚持务求实效,做到对工作有一抓到底的狠劲,一说就做的实劲,一以贯之的韧劲,一步一步地抓,一件一件地干,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只有这样服务型工商管理的目标,才能落实、着实、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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