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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将有望标注“过敏提示”
当初夏刚刚来临时,医学专家就开始在媒体上告诫消费者,吃芒果、柚子时要注意食物过敏。
记者对身边的亲朋好友做了个随机调查,结果发现,有食物过敏的人还真不少:有的人喝口酒臂上就长红疙瘩,有的人吃个鸡蛋身上就出疹子,有的吃完芒果就咳嗽不止,一位健身教练说,他的先生一吃桃脸就肿得跟“猪八戒”似的。
进口食品多有标注
品名、配料、厂名、厂址、联系电话、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方法等等是食品标签最基本的组成。为了在标签中找到过敏提示,记者转了好几家大超市,比较明确的感觉是:进口食品的包装上除了上述内容外,都有一个很特别的组成部分——“过敏提示”,有的还用特殊的颜色或警告符号加以突出,有的即便从品名和配料表中已能看出过敏源,但仍然标注出过敏提示加以强调。
例如,来自法国的一款果仁巧克力的外包装上用粗黑字体提示:本品含有微量花生;来自德国的一款炼乳的包装上用中文标注“过敏提示:该产品含有牛奶,提醒对牛奶过敏的消费者注意”,而且包装上对过敏提示还采用了警告符号;来自韩国的一款杏仁千层酥饼干在配料表下方用提示框的方式标注:“本品含有麸质的谷类、大豆制品、坚果,对此类食品过敏者慎食”;来自英国的一款苹果浓缩果汁上标注有“过敏提示:含亚硫酸盐”;来自丹麦的一款曲奇的配料表中并没有果仁,但包装盒上特别标注:“因制造设备也生产果仁类产品,本产品可能偶含碎果仁”,看后让人倍感温暖。当然,也有一些进口食品的包装上对产品配料等用中文标出,但过敏提示是英语的“Allregyadvice”。
记者也有意识地查看了一下国产食品,发现有些食品的外包装上也有类似的过敏提示语言。如康师傅苏打夹心饼干的包装上写有“本生产线还生产含有鸡蛋、花生、坚果、大豆制品的产品”;卡夫太平梳打(香葱)的包装上写着“此生产线也加工含花生、芝麻、蛋制品及芹菜的产品”;达能三层高钙梳打的包装上写着“配料中含有小麦制品,可能含有微量贝壳海产品成分”;在奥利奥巧克力夹心饼干的包装上能看到“本生产线还生产含有花生、芝麻、蛋制品、乳制品的产品”的字样;妙脆角的外包装上提示“本品中含有牛奶、小麦及大豆”等。
遗憾的是,这些“提示”字体很小,标注的位置也不易被发现。只有达能牛奶佳钙饼干的包装上“配料中含有小麦和牛奶制品。可能含有微量的花生、鸡蛋、燕麦和大豆成分”的提示被放置在配料表的下方,比较显眼。
严格地说,这些标有过敏提示的食品也有着“进口”的成分,因为像奥利奥、趣多多、太平梳打饼干等都是由美国卡夫食品公司在我国国内生产的,妙脆角是美国通用磨坊食品公司在我国生产的,达能的许多休闲食品是法国在我国国内生产的,康师傅的饼干则是台湾在内地生产的。
相对来说,绝大部分的“纯种”国产食品都只是在配料表上标明了主要成分。其实,经过加工的食品是很容易含有过敏源的,比如糖果、饼干、沙拉酱等食品中都不可能没有牛奶,这样牛奶过敏就很难避免。
国外对食品包装的过敏提示非常重视,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相继修改或出台了规范食品中过敏物质标示的法律法案。
美国《2004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要求:食品生产商或包装商必须在含主要食品过敏源的食品包装标签中,要按两种方式之一标识过敏源,其一是“当含主要过敏源的食物来源名称没有出现在营养成分列表中时,必须在食品过敏源名称后加括号标注食品来源”;其二是“在营养成分列表后紧跟食品过敏源的食物来源名称,字体必须不小于营养成分所用字体。”
2005年7月,美国卡夫食品公司就曾在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要求下召回了一批奥利奥饼干,理由是这批饼干里的牛奶含量及成分没有在外包装上标注。
日本进行过一项“全国性过敏食物调查”,从3882件病例中发现引起过敏的食物,前10名分别为鸡蛋、牛奶、小麦、荞麦、虾、花生、咸鱼子、大豆、奇异果及香蕉。日本政府在2001年4月修正了《食品卫生法》,规定以鸡蛋、牛奶、小麦、荞麦及花生等5种食物为原料的加工食品与添加物,食品制造者均必须在容器与包装上做清楚的标示。现在,就连日本街头的面包店也多贴有类似“本店对于全部贩售的商品,针对原料有无使用过敏物质(鸡蛋、牛奶、小麦、荞麦、花生)等力求标示完整,提供您参考!”这样的告示。
2002年12月,欧盟理事会批准了欧盟委员会关于修订食品标签法规的建议。建议说,新法规应当使消费者了解到食品的所有成分,从而使有过敏记录的消费者了解食品中有没有过敏物质。新法规要求食品标签上要明确标明所有食品成分,任何过敏物质都不能隐瞒。新法规还适用于含有亚硫酸盐等过敏物质的酒精饮料,如啤酒、葡萄酒和苹果酒,因为许多人对亚硫酸盐过敏,由此导致哮喘或更为严重的后果。
英国食品标准局(FSA)颁布的食品标签指南中,专门有针对过敏人群的标注规定。
在澳大利亚,没有过敏源标示的食品如果被某些部门允许进入市场,那么该部门将会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
食物过敏不可小觑
食物过敏反应在医学上称食物变态反应,是指食物被人体摄入以后,机体对食物发生了异常的免疫反应,导致机体的生理功能紊乱,并可能伴随组织损伤,从而引起了一系列的临床症状。
近年来食物过敏病人越来越多,北京协和医院变态反应科在上世纪50年代一星期才有几十个病人就诊,70年代增至一天近100人,现在一天能有300~400人,全年就诊病人达到4万多。
为什么食物过敏的人会越来越多呢?究其原因,首先是摄入的食物种类多了。以前生活比较贫困,食品品种单调,过敏源少,发生食物过敏的可能性也就少得多。但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物质流通便利了,使得食物几乎没有了季节与地域之分。像美国的腰果、开心果都是以前我国没有的,后来吃的人多了,对腰果、开心果过敏的病例也多了起来。去年,河南省人民医院皮肤科对298名过敏引起的荨麻疹患者的过敏源列出了“排行榜”,发现大量涌入中原市场的南方水果“荣登”了前几位。
其次,现在食品中“外来”的添加成分越来越多了。随着农业科技和食品加工技术的发展,很多食物已不再是纯粹的“天然”产物,在种植、养殖、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经常会使用化肥、农药、饲料、各种添加剂等化合物,这些现代工业给人们的饮食带来了新的变化,也增加了人群中发生食物过敏疾病的机会。有时人吃进某种食物过敏,其实并不是食物本身引起的,而是由食物中的添加成分引起的。
一般来说,食物过敏有两类情况。一种是吃下后就会有反应,症状来得很急,很容易被发现,而且症状多数集中在皮肤、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例如一些患者在碰到了过敏源后皮肤上会长红疹,过敏性鼻炎或哮喘会被诱发,还有的人会拉肚子。这种速发型的过敏反应占到过敏人群的40%,禁食之后症状即会消失,即便引起腹泻、腹痛,患者最多难受一两天就过去了。
而另一种食物过敏则症状比较隐秘,潜伏期较长,很多患者在接触过敏源后三四天才发病,所以很少有人意识到自己出现的症状与过敏有关。事实上,这类过敏是比较严重的,有可能引发喉头水肿,导致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甚至威胁生命。美国就曾发生过因花生过敏而致命的案例。但在人们的认识里,只有皮肤上的急性荨麻疹才是过敏表现,有些病人吃了过敏的食物出现腹痛、腹泻,甚至因肠道糜烂而出现便血,但绝大多数病人都会认为一定是自己吃了不洁食物,很少有人想到过敏问题。
“过敏提示”有望成为必须标注语
国际医学界通常认为,鸡蛋、牛奶、鱼、贝壳类海产品、坚果、花生、黄豆、小麦等8大类食物是最常见的过敏源。在我国,芝麻、水果等食物过敏也相当常见。
由于国产食品大多数没有过敏提示,消费者几乎都是靠自己的生活经历来评断自己对什么食物过敏的。在记者采访中,几乎所有被问到的人都表示,在购买包装食品时主要是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没有注意过“过敏提示”,但是他们无一例外都认为:食品包装标注过敏提示是有必要的。遗憾的是,我国现在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只要求食品标注品名、配料、厂名、厂址、联系电话、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方法等内容,并无“过敏提示”的强制要求,对食品成分的标示也没有做统一全面的详细规定。
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食品过敏源标注问题已开始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最近有好消息传来,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已形成意见稿,有望于年内正式公布实施,其中首次强制规定:易过敏食品必须标注“过敏提示”。这在我国食品法规中尚属首次。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在《食品标识标注规定》意见稿中,除强制要求标注“过敏提示”外,还详细规定了警示语的内容,如食品中含蜂皇浆应标注“该产品含蜂皇浆,可能引起多种过敏反应,尤其对有哮喘和过敏史的人群可能致命”的字样;添加咖啡因的饮料应标注“该食品添加咖啡因,不适用于儿童、孕妇、哺乳妇女和对咖啡因过敏者”的字样,而且规定这些字样的字体应以大于或等于3毫米的高度标注,不标注的将最高罚款1万元。这意味着,一旦该征求意见稿获得通过,“过敏提示”将成为食品包装的必须标注语之一。另从国标委传出消息,关于食品标签的相关问题也正在进行调研。
尽管只有少部分人群属于过敏体质,但“过敏提示”的标注却体现了对所有消费者的人文关怀。
(中国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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